勐海县政协

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号提案

作者 :佚名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2-17

关于建设“中国普洱茶第一县”助推

勐海茶产业大发展的建议

  

 茶产业是勐海县第一支柱产业。2013年,全县茶园面积已达43万亩,茶叶的工农业总产值达33亿多元,成为了名副其实的中国普洱茶第一县。勐海种茶历史悠久,勐海普洱茶驰名中外,勐海茶文化名扬四海,勐海普洱茶已经成为勐海的名片,成为勐海的象征,成为勐海人的骄傲。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力推动下,在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勐海县茶产业有了较快的发展,积累了一些经验,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茶产业组织化程度低,带动能力弱。2013年,勐海县茶企年加工量1000吨以上企业有2家,其中勐海茶厂收购毛茶1.6万吨,精制茶生产突破1万吨,加工量增加2000吨,增幅达20%;加工量500—1000吨企业数量有一定增加;产值超亿元企业有3家;产值5000万元—1亿元企业有6家,同比增加3家;全县茶企总体加工能力不断提升,产业化回评迅速提高,为拓展市场、打造品牌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长期以来,我县茶叶企业小、散、弱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茶产业品牌多而杂乱,企业集中度低,抱团意识不强,集中品牌打造上认识不到位。茶农专业合作社发展滞后,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机制建立尚处于初级阶段,精制厂、初制所、茶农之间经济纽带松散,企业营销手段落后,多数茶叶企业的营销手段仍比较单一。因此,结合实际,通过调研,提出以下建议:

一、给予资金上的扶持,按照普洱茶种植加工标准,择优扶持一批产品质量过硬的初制所和合作社,帮助其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改进工艺,提高生产水平。

二、茶叶市场准入及认证体系,推行标准化生产,对茶叶生产统一技术规范、统一质量标准。如勐海茶厂于2006年获得了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批准的国家级勐海县普洱茶种植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推行以公司+基地+农户+标准的经营模式,推行普洱茶产前、产中、产后的标准化、规范化生产和流通。按照这种经营模式,重点培育5个年产值1亿元以上茶叶龙头企业,带动10个亿元茶企的培育发展,改造提升茶叶初制所生产水平和茶叶质量,通过工艺、装备提升、品牌打造和市场拓展提高附加值,打造著名茶叶企业品牌。着力巩固和打造3中国驰名商标(已取得1个)、13个古树茶名山名茶品牌,建设5个集茶园、产品展示、观光为一体的精品茶庄园。

 

  

 

勐海县政府发展生物产业办公室

关于对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答复

海政生物办复〔20142

肖平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建设中国普洱茶第一县助推勐海县茶产业大发展》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择优扶持一批茶叶初制所和茶叶合作社,并给予资金上的扶持的实施建议。茶叶初制所和茶叶合作社的初制达标,创建卫生、质量安全体系工作已开展了几年,厂房、设备、工艺和生产环境有了很大改观。如提案所提,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653户初制所(厂)、190家茶叶专业合作社中,选择一些基础好、有一定规模的茶叶初制所或茶叶专业合作社,按标准化茶叶生产要求,投入相应扶持资金,全面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使其成为带动全县茶叶初制所或茶叶合作社发展的火车头。同时,不断完善茶叶专业合作组织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对茶叶专业合作组织的规范化管理,引导茶叶专业合作社完善运行机制,推动茶叶专业合作组织优化发展,促进茶农持续增收,建设勐海茶叶专业合作组织品牌。

关于建立茶叶市场准入体系,推行标准化生产,对茶叶生产统一技术规范、统一质量标准的实施建议。根据中国普洱茶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的目标,已制定了相关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一是打造5个茶叶农业产值达1亿元以上的乡镇;二是重点培育5个年产值1亿元以上茶叶龙头企业,带动10个亿元茶企的培育发展,改造提升茶叶初制生产水平和茶叶质量;三是努力构建10个国内勐海普洱茶的区域营销展示中心,重点培育一支达万人的专业营销队伍;四是着力巩固和打造3中国驰名商标(已取得1)13个古树茶名山名茶品牌,建设5个集茶园、产品展示、观光为一体的精品茶庄园;五是全力筹建好全国普洱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六是加强宣传推介,进一步提高勐海普洱茶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感谢你对我县茶产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为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勐海县政府发展生物产业办公室

                                                                                              2014611